昌图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昌图县位于辽宁省最北部,区域面积4324方公里,耕地面积400万亩,是全国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著名的畜禽生产加工基地。昌图县位于东经123°32′-124°26′北纬42°23′-43°29′之间,东与开原市接壤,南界法库县,西与内蒙古自治区的科尔沁左翼后旗相连,北与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双辽县相毗邻。属于温带湿润季风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日照丰富,年降水量655毫米,是典型的北方平原旱作农业地区。昌图是一个人才辈出的地方。清代有进士赵映长,民国时期有东北保安副司令吴俊升;建国后有著名桥梁专家中国农工民主党副主席刘树勋,航天科学家、“神舟五号”总设计师王永志;文学艺术界有海内外知名现代作家端木蕻良、剧作家舒凡。昌图是一个资源十分丰富的地方。年玉米产量150万吨,商品量100万吨;高油大豆、花生、马铃薯、胡萝卜年产量分另达至5万吨、10万吨、50万吨、6万吨。猪、牛、禽年商品量分别达到100万头、25万头和2000万只。工业企业年加工生产饲料20万吨,玉米淀粉40万吨,糠醛5000吨,肉鸡3万吨,肉猪4万吨,白酒6万吨,为进一步精深加工提供了丰富的原料资源。有工业闲置企业60余户,场地100万平方米、厂房40万平方米,是良好的投资合作载体。有矿产资源20余种,其中石灰石储量7000万吨。有矿泉三处,偏硅酸、锶含量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优质标准。全县有工业劳动力5万人,农业劳动力20万人。昌图县境内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宜农宜林,矿产丰富。耕地面积400万亩,年粮食总产量可达17.5亿公斤,是全国著名的农业大县,被评为全国交售商品粮第一县。农业基础雄厚,以蔬菜、花生、马铃薯为主的经济作物达172万亩;以猪、牛、禽为主的畜产品全省第一;林业已成为重点产业之一,发展迅猛;建材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已具规模,并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